1988年2月13日 中共中央批轉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委員會、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委員會《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黨政機關黨的工作的意見》,并發(fā)出通知,決定將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委員會和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委員會分別改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和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作為中央派出機構,分別領導中央直屬機關和中央國家機關黨的工作。